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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被欺凌(还是玩笑话?)

· 向大统华HR举报,一个月,没动静。

· 母公司loblaw举报。子公司大统华开始调查。

· 分店开会议,录音在分店hr处。

· 分店员工群分享安省工作场所欺凌的法律、大统华的政策、维权途径。(这里可以认为是威胁)说我违反规定分享保密信息(什么信息?)

· 被威胁、踢出群的行为(谁先威胁谁?),再次向hr举报(大统华还是 loblaw?)。

· 大统华出具调查报告。事主不满意。

· 加入工会,开始依法组织工会。(加入工会就能马上组织工会?组织 what?)

· 论坛发帖,被删帖。给ceo(大统华还是 loblaws?)发邮件,再删贴,分店门口依法(什么法?)发传单。约克和枫下发帖。未再删帖,枫下发帖,约克不再发。

· 论坛上威胁。

· 分店HR当面威胁,发邮件,要求删帖

· 安省劳工部调查(自己来的?),我举报欺凌(前面没提什么时候举报)

· 先后派店长、produce负责人分店办公室谈话。事主貌似没去。

· 调查第二天下午,hr manager通过produce负责人微信,和我沟通,时间地点人物没有沟通成。不好说是哪方的责任。

· 调查第三天下午收到短信、邮件。misconduct开除。

· 告诉工会无法继续开展组织工作。因为被开除,工会代表我,向劳动关系委员会起诉。(原因是什么?耽误工会发展了?)

· 申请调查员依照安省法律(什么法律?)规定,要求大统华委任独立第三方进行调查(第三方不能是双方任何一方雇佣吧?这不是明显的 conflict interest 吗?)

· 申请the office of worker adviser提供法律(什么法律?)援助,代理我向劳动关系委员会起诉大统华(不是工会已经出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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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工作学习 / 事业工作 / 刁民送菜哥和大统华的故事,不是所有网友都清楚来龙去脉,这里再说一下 +3
    • 很清楚,很明白了
      • 大概看了一下,貌似故意隐藏了一些细节,比方说事件发生半年后才举报,在员工群鼓励大家举报时特意讲了他自己已经举报行政和店长的事,店长因此认为他违反保密协议把他踢出群的 ,另外就是双标,他不认为行政说话是开玩笑,但他自己在网上说就是调侃 +3
        • 作为员工对外公开公司内部的事是违反公司的code of conduct的,单这一条就足以开除 +4
          • 这要看和劳工法是否有冲突了。
            • 难道公司的NDA和章程会和劳工法有冲突的地方?那这位送菜可是中了六合彩了
              • 地方法律也有违宪的时候,code of conduct, by laws 有漏洞不奇怪吧。
                • ta们理解不了。加拿大,联邦法律、各省法律,被最高法院判违宪的多了去。随便找一本加拿大宪法的判例书,无数判例。美帝的,更不用提了。
                • 所以我说如果是那样就是中彩了。这其实也是个幸存者偏差。
                  • ta们的操作,最初我也看不懂。现在明白了,肆无忌惮。
                    • 中彩票的事比违法违宪的判例多多了,每周都有好多起,你不妨去试试
                      • 我只是依法维权,没有其他想法。
    • 大统华,我今天观察了一下,还是挺累的。过了50岁以上,体力活很难。
    • 亏得你加入个工会
      • 因为当时两次给hr发举报邮件,毫无回音。其他邮件,ta都是第二天就回复。我决定向母公司举报,就感觉事情不简单,没工会不行的。
        • 支持你给这些欺负底层劳动人民的破企业一点color看看。
          • 依法依法,😄 +1
        • 大统华没工会你是怎么加入工会的?loblaw的工会? +1
          • 填写工会卡,表达入会意愿,有一定的人填,工会申请投票,雇主必须同意投票,通过,才能成立工会
            • 其实银行里面bully员工的情况比大统华糟糕的多,很多香港人主管对待员工的态度跟香港电影里一摸一样,但是银行里没有工会、很多人就只能忍气吞声,如果他们知道没有工会也可以填写工会卡、估计很多人会去填的。
              • 填写工会卡不等于加入了工会, 填写了如果被泄露更有危险,所以很多人都不填。 填写了那个卡有一点像交了入党申请书,工会的运作有点像党组织的运作方式。
                • 安省法律规定必须要保密。如果不填,没办法证明你的意愿。没有工会卡,工会组织者没法向劳动部申请进行投票,这是规定。如果没愿意冒这个险,那没办法了。
                  • 必须保密不等于不会被泄密,看看工会的操作方式,太容易被泄密了。
                    • 同意的。但是我觉得工会全力保密,因为这是ta们的根本,没有人信赖,他们就没有生意了。从我个人来说,这个风险值得冒。维护权利,就有代价。
              • 光填只能表达意愿。还需要后面投票,工会成立。成立之后,工会才能代表员工维权。在成立之前,只有在因为组织工会被打击报复,工会的相关组织机构,才能代表员工维权。
      • 没有。他在试图组织。
        • 组织,有证据,hearing会提交。
        • 组织一个工会是利民的大好事呀
    • 以后去大统华,有事儿没事儿的,跟人家吹吹风:“听说你们有个送菜哥,要团结大家涨福利”,吹风的人多了,心里有鬼的就开始害怕了😄 +1
      • 我去都怕影响同事,但是同事都不怕,主动和我打招呼,还让我保护好自己,😄
        • 大家伙儿去的不是你那一家。如果不是送菜哥,还真不了解大统华,感觉员工还是挺敬业的,待人也不错,这样的员工值得提高待遇。
          • 基层员工真的不错,都很珍惜这一份工作
    • 事情现在这一讲就明白清楚了。一开始讲什么盒饭,发帖之类原因,感觉不至于。还是工会水平高,一下子提高到违法侵权的高度,这就合理有说头了
      • 所以你也觉得盒饭 事小没说头?
        • 不是没说头,菜哥一开始没讲whole story, 扯什么盒饭,帖子之类的,大家都被带到沟里去了。工会一介入,事情的性质变了。
          • 没有公司那么傻,会对组织工会的打击报复开除。而且八字都没半撇,以为组织工会那么容易吗 +2
            • 本来就是饭盒,从来都只有饭盒,只不过当初因为香蕉店要闹罢工,可能就在群里说人家有工会可以帮大家争取权利之类的话,如今经过不知道哪里的工会指点,提纲挈领把工会这段捞出来打官司 +4

              这个案例如果成了,所有的打工人都可以先入这家工会,然后去公司振臂高呼要组织工会,只要被公司辞退就请工会出面打官司拿赔偿。

              坐看加拿大版彭宇案进行时

          • 你确信现在的就是whole story?恐怕也不是吧! +3
      • 饭盒的确是小事,大统华依法调查处置,本就是小事。问题是没有依法调查处置,还打击报复,还对组织工会打击报复。
    • 事情如果如你所说,那就按工会的路子来,你组织工会在先,被开除,打因组织工会被打击报复胜算高,别扯什么盒饭,帖子之类的,法律会还你公正。这是加拿大,有法院。钦佩你的勇气和坚持 +2
      • 组织工会不是因为饭盒的事吗?
        • 现在是“ 工会代表菜哥起诉大统华打击菜哥组织工会”,问题很严重,性质变了。
          • 你看他自己写的,他在员工群运作工会,只是被踢出群,可没有被开除。开除是以后的事
            • 你敢说他被开除与他组织工会无关?
              • 听着好像组织工会是很高尚的事 +2
                • 这与高尚低尚没关系。 菜哥认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有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力和责任。
                  • 既然是维护自身权益,那他借组织工会受打击为由改变了问题的性质,合适吗?你似乎在为这个策略击节叫好 +2
              • 我敢说啊,我敢说有用吗。他提组织工会的事情我认为是牵强附会。 +3
              • 你不讲究法律吗?法律讲究证据。
          • 两个事,开除是同一个动作,两个原因,法律上是两个诉因:1.对向劳工部举报欺凌打击报复,违反职业安全与健康法。2.对组织工会打击报复,违反劳动关系法。第二个已经提起。第一个即将提起。这两个不矛盾,我认为也不构成重复。
        • 没有饭盒的事他也会组织工会的
          • 我们公司以前有人想把工会领进来,投票没有通过,不多久那个人就被开了
            • 开除用的理由肯定是充足的,跟组织工会不沾边。要不真可以打官司。公司也不是吃素的 +1
              • 找了个理由,乖乖的走了
            • 幸好送菜同学不是你同事,否则你雇主麻烦大了
              • 把工会弄进公司可是老板及其不能接受的事情
                • 真要组织成了,雇主依法不接受也得接受。
                  • 工会要先在全体员工投票,比例数我忘记了,大统华这个收入阶层不一定能通过这个投票。通常收入低的同意的比率低
                    • 只要有40%以上的员工签名愿意加入工会,工会就可以跟劳工部申请成立工会,然后劳工部会到工作单位组织匿名投票,51%以上的人投赞成票,工会就可以成立了。
                      • 是的。我当时听说是投票50%加一票即可。
                        • 这个看一下劳动关系法,您的英文,没问题
                          • 我经历过成立工会的过程,不用你来说。你是最近才看的吧?还需要翻译的估计
                            • 我无话可说,您对
    • 第九条:。。开除理由是不服从工作指令。 这个问题我问过工会律师,律师说所有的工作指令都必须服从,即使你认为是错误的指令,只要你不服从就可以开除。 先服从,再投诉。律师说唯一例外是你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服从工作指令会直接威胁到你的健康或安全问题。 +1
      • 我有充分理由。1.我是produce,蔬菜水果。谈话和蔬菜水果无关。2.头一天,hr要我删帖(当面邮件,都有证据),我有合理理由相信,还是同样的事。3.我去office,一帮人围着我,我容易犯错,对我极其不利。
        • 你的律师赞同你的说法吗? +1
          • 工会代表我起诉了。the office of worker adviser,证据发过去了,一月份开一次电话会议,就确定。议员办公室看了证据赞同,但是ta们不代表这个the office,需要等。
            • 工会有没有说是投诉、申诉还是起诉?工会代表你办理需要你文件上签名,一般文件上会说明是投诉,申诉还是起诉,什么理由,你要求得到什么。工会有跟你分享这些信息吗?
              • 我看了申请书,确认定稿。主要是撤销开除,赔偿损失,让我回去工作。
                • 一般还要说为什么有这些要求,资方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或合同。 工会有没有写明呢?
                  • 侵犯我依法组织工会的权利。
                • 如果让你回去工作,你会回去吗?
                  • 不知道,现在不是我说了算。
                    • 你是说 “如果” 让你回去工作,你也不知道要不要回去?那投诉的目的是什么?
                      • 工会这个,难道不是撤销违法的开除,并且予以赔偿吗?是不是回去,我可以现在不用决定。
                        • 是不是违法开除还不确定 +1
                          • 当然需要法律程序。但是如果我自己不这么认为,就无法启动法律程序,就没有人来回答这个问题。
        • 跟领导谈话也是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2
          • 我认为不是, +1
            因为当时调查报告已经出来了,头一天hr威胁我删帖,要不然可能开除,我有合理理由认为还是威胁,我已经向劳工部举报,我有权利等待劳工部调查结论。而且,我担心去office,管理层一帮人围着我,摄像头对着我,我容易被激怒,犯错。幸亏我没去,否则现在可能不会这么从容。但是这个双方有争议,而且我认为这不是开除我的真正理由。这个需要法律程序解决。
            • 你服从指令去,可以保持沉默的 +2
              • 我做不到,我知道自己的缺点,我容易被激怒。人家只是工作职责,赔钱也是公司的,无所谓。但是我感觉自己受了冤屈,我控制不住,一句话,我就会跳起来。无罪变有罪,轻罪变重罪。我不是圣人,我只是个俗人。
              • 就事说事,菜哥的工作职责没有“删帖”这活,“要求菜哥删帖”不是工作指令,菜哥写帖删帖是他的公民权利,如果对帖子有意见,违法,可以告菜哥诽谤,法院会判他删帖,道歉赔钱
                • 说得好,说到我心里去了。但是有人说我穷,判我赔我也赔不起。这个我就无法反驳了。
            • 你说的这些不服从指令的理由都不成立。 +2
              • 让法律程序来回答。
              • 就事说事,菜哥的工作职责没有“删帖”这活,“要求菜哥删帖”不是工作指令,菜哥写帖删帖是他的公民权利,如果对帖子有意见,违法,可以告菜哥诽谤,法院会判他删帖,道歉赔钱
                • 对的,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有人说我穷,判我赔我也赔不起。这个我就无法反驳了。
    • 厉害👍加油。祝你成功。真是好样的。感觉华人都是这样,才会有更大的声音,歧视才会越来越少
      • 别和你一起没事找事了,窝里斗的凶。洞里老虎 +3
        • 和谁?没事找事?大统华不是被Loblaw 收购了?
    • 摘要。

      · 被欺凌(还是玩笑话?)

      · 向大统华HR举报,一个月,没动静。

      · 母公司loblaw举报。子公司大统华开始调查。

      · 分店开会议,录音在分店hr处。

      · 分店员工群分享安省工作场所欺凌的法律、大统华的政策、维权途径。(这里可以认为是威胁)说我违反规定分享保密信息(什么信息?)

      · 被威胁、踢出群的行为(谁先威胁谁?),再次向hr举报(大统华还是 loblaw?)。

      · 大统华出具调查报告。事主不满意。

      · 加入工会,开始依法组织工会。(加入工会就能马上组织工会?组织 what?)

      · 论坛发帖,被删帖。给ceo(大统华还是 loblaws?)发邮件,再删贴,分店门口依法(什么法?)发传单。约克和枫下发帖。未再删帖,枫下发帖,约克不再发。

      · 论坛上威胁。

      · 分店HR当面威胁,发邮件,要求删帖

      · 安省劳工部调查(自己来的?),我举报欺凌(前面没提什么时候举报)

      · 先后派店长、produce负责人分店办公室谈话。事主貌似没去。

      · 调查第二天下午,hr manager通过produce负责人微信,和我沟通,时间地点人物没有沟通成。不好说是哪方的责任。

      · 调查第三天下午收到短信、邮件。misconduct开除。

      · 告诉工会无法继续开展组织工作。因为被开除,工会代表我,向劳动关系委员会起诉。(原因是什么?耽误工会发展了?)

      · 申请调查员依照安省法律(什么法律?)规定,要求大统华委任独立第三方进行调查(第三方不能是双方任何一方雇佣吧?这不是明显的 conflict interest 吗?)

      · 申请the office of worker adviser提供法律(什么法律?)援助,代理我向劳动关系委员会起诉大统华(不是工会已经出头了吗?)

      • 你这没有时间点啊,看不出哪个先发生那个后发生,他组织工会是举报行政之前还是之后? 这个很重要
        • 他自己的小文也只说了 “其间”。
          • 对,“其间”用得妙,其间起码是还在员工群里的时候,看他自己第5条说的 +1
          • 大律师打官司怎么会说期间呢,肯定要说某年某月某日几点几分,否则就是纯心不想说清楚 +1
        • 事主说是“加入工会”,怀疑他没搞清楚啥叫加入工会 +1
          • Walmart 员工可以个人名义加入那个全国性质的工会,不知道他说的那个工会是不是也可以个人加入
            • 那可以报个工会名字来,简称即可。
              • UFCW Canada Locals 175, 我够尽责了,我自己工会的名字都化了好长时间才记住的,查了一下,居然是Walmart那个工会,水真深啊
                • 我不是说让你报名字。
                  • 我是说他已经加入了那个全国性的工会组织,然后想在大童话成立分部,但他没说是什么时候加入的。看来整个事件的背后推手是工会,什么饭盒就是找个借口,大童话掉坑里了
                    • 这点我跟你看法略有不同,不过不重要了。我们都是吃瓜
                      • 这瓜比原来以为的大的太多了
                • 一个曾经的法律从业者,自己说他这一年多研究加拿大这边的法律,九月开始搞事情时早就有预谋了,还发了两次沃尔玛的案例,想依葫芦画瓢从大统华搞到案例中沃尔玛给的50万,工会是碰瓷的工具。 +5
                  • 通涨这么厉害,怎么也得 100W 了吧。 +2
                  • 我无法控制行政说那话,无法控制分店店长说他在现场,无法控制大统华不依法调查,无法控制大统华开除,所以,依照现代汉语词典对碰瓷的定义,我做不到碰瓷。
          • 搞清楚了,填写工会卡,表达意愿。但是在成立之前,工会没有成立。所以,就欺凌这个事,工会不能代表我(成立了就可以),因为大统华工会压根没成立。但是,打击组织工会,这个,可以。
            • 你是说让我搞清楚还是你现在搞清楚了?
              • 怀疑他没搞清楚啥叫加入工会
                • 所以我没说错啊。你误导大家,明明就自己填写一个意愿卡,不叫加入工会。你说加入工会从何而来? +2
                  • 我不知道,就是申请加入工会,卡上就是这么写的。先要表达意愿,足够多人。申请,投票,工会成立。我们是体力劳动者,不懂那些,卡上就是这么写的。鸡和蛋的关系。
                  • 我申请信用卡,填表了不等于就有卡了,起码得人家approve
                    • 这个不一样,接收人现场签字,表示接受。本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涉及事实,破例。
                      • 劳烦刁会回帖,我老着脸再问一点,你填表工会就直接收了,不check any information? 咋知道你给的信息是真实的呢?
                        • 表格上的信息,我的名字、大统华所在的部门,这个信息,接收人很容易check。我对我填写的信息负责,我说谎,承担法律责任。我证明我是谁这种事情,加拿大应该不需要。
                          • 和你没有关系,我是惊诧于工会的随便
                            • 工会不随便,ta们对大统华的了解,远远超过我。
                            • 这方面工会是比较随便,因为组织工会的人的工作就是要收到最多的申请卡,申请卡的内容不一定需要正确,他们只需要一个Number,那是他们的业绩。有40%以上的人填写了申请卡工会才能到劳工局申请成立工会。后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 之后。不好意思,你不让我跟你贴,但这个我要跟一下,这个有证据。
      • C总也闲哈,问节日好
        • 因为完整的故事我并没跟全,所以就本着揉揉眼睛重新看的精神认真读了读。
    • 嗯 大多数人只读了第一条第一句 就开始长篇大论😄 +1
      • 你从哪儿得出的这结论啊。这事也不是第一天说的,说了多久了
        • 从长篇大论中😄
    • 谁能给列一下,大统华在哪些地方做错了?
      • 你为啥不看我摘要?!
        • 你写的太全内容太多,我就想看大统华错在哪,简明扼要地
          • 你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角度太多了。先定义一下“错”?
            • 就是一般意义上的错,应该负责,比如受惩罚、赔偿。。。 +1
          • 我没有写,就是把冗余删掉而已。大统华的错,总结起来,是没有把事主当回事,哄事主,没把他供起来。事主的目的是让大统华知道自己是回事。这是我今天看完小文的 feel。最开始的原因,是大统华宣称是玩笑,事主宣称是欺凌。然后就滚了雪球了。 +1
            • 你觉得大统华现在有麻烦吗?
              • 麻烦没有。
                就是浪费钱打发事主吧,我觉得。就算是劳工部和劳动关系委员会受理了投诉,如果是初犯,最多是写个 corrective action 就差不多了。没有钱的纠纷。Wrongful termination 可能会麻烦些,但是如果有 in-house 律师,事也不大,就是最后 settle 吧。就算大统华没有 in-house 律师,loblaws 也会有。
                • 和政府打交道,大统华可能经验不多,Loblaws应该能经历的都经历过了吧?大头目前一阵还被叫去国会听证,这个芝麻小事人会在意? +1
                  • 事情发生了,就得需要 damage controls。不过我猜的事主要营造出自己 matter 可能太小瞧他了。棋盘到底多大,我这 micro 脑仁就只能想这么多。
                    • 不理也是damage control的一种,其它该上庭的上庭,该回复的回复。只不过不在网上咧咧吧
                      • 造舆论是事主能做到的吧?员工群,工会,网络,这是他一直在做的事。舆论是他的 weapon,而且造成的损害不好定性,也没人有空被他 drag 定性。劳动关系委员会的投诉要理,因为 business 还要继续。劳工部的投诉更要理,投诉多了 fine 是小事,citation 是大事。 +1
                        • 除了对付舆论(要求删帖)是他们有点用力过猛之外,其他的都是本职工作,任何调查他们只要出个statement就行,能有多大事 +1
                          • 大公司有 loopholes,没人理睬,而且年底节假日多,没上心,完全可能。或者是轻敌了。
                    • 我的直觉,事主本意只是想弄个layoff EI,店长不帮忙,一不“小心”搞大了。 +3
                      • 你太小瞧人家了 +1
                        • 就只有这么小,你没见之前有网友提EI的事,他故意装“傻”。 +2
                          • LOL。万一是小伙伴们无意做了大量的 brainstorm 呢?成就了个 50W+ EI? +1
                          • 不是装,misconduct,我是被开除的,不是无理由解聘。但是网友提醒我可以解释,这个我听进去了。
                            • 你貌似啥都知道,就是不知道EI怎么拿?网友们都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 +2
                              • 因为我没拿过ei,我才拿一年。
                      • 劳动关系委员会可以假设不是他直接投诉的,劳工部确实是他直接投诉的。向 loblaws 投诉,等待期超过 1 个月,也是直接投诉的。这些投诉不能帮他拿到 EI,不知道除了报复之外还能有什么动机。为了让加拿大华人挺起腰杆的口号,我是不信的。 +2
              • 没麻烦,事主看起来本事“天大”,可无论如何就是不找个劳工(或人权?)律师为他出头,为啥? +3
                • 也许就在这里叫得热闹,上纲上线,整得意义重大像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似的,在大统华那可能压根都不是个事 +5
              • 不会。他希望通过舆论压力让大统华主动找他和解,他想多了。 +3
    • 兄弟,我挺你,给你点个赞,其实两种工作最有建设性,一个排雷,一个埋雷,前者扫清障碍,后者给敌人添堵 +2
      • 我其实最开始希望大统华依法调查处置,就是个普通的事。就是不依法,但也没想到会开除,这一点超出我的想象。
    • 不管如何都要支持送菜哥,底层员工还是很辛苦的,赚点钱不容易,挣点钱都是靠出卖苦力,企业一定要给予最基本的尊重,我觉得送菜哥会一战成名的,这是不是我们心目中真正的民主斗士? +1
      • 他已经成名了,加拿大华人网都发了个遍了 +2
        • 下一步进军市议员,最后进军国会山庄
          • 可能得先恶补英文。
            • 英文这东西要不停的张嘴说,根据菜哥的性格,有这个潜力
          • 不会的,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可以当一个合格的选民,当不了一个合格的议员。无论是英语,还是普通话,都过不了关,何况广东话。
            • 不要客气,先从社区华社干起,只要努力收获总会有的
              • 我其实还有一个私心:选民,我是甲方。议员,就是乙方了。不想当乙方。哈哈,狭隘了。😄
                • 请问你现在是加拿大公民吗? +1
                  • 移民将将一年 +2
                    • 他要是真的干到法庭上,一个背调,他指不定会在移民局有麻烦。我赌他屁股不干净。他也不懂法律的不可控性。 +5
                      • 你内心的阴暗超出大统华的想象。幸亏我考虑过,而且很自信。 +2
                        • 只能说这位的sense异于常人。 +5
                          一个普通的法律过程就被说成了心里阴暗。这足可以说明你对言语的判断不正常。如果你真的能上法庭,这种he say, she say的案子,第一件事就是证明当事人的credit。对方律师可以申请查你底朝天,信用记录,犯罪纪律,移民记录,医疗记录,亲属状况等等。凡有法庭申请调查的案子,移民局就会review,不需要有人搞你。撤了。
                          • 我要是这点自信都没有,你觉得我敢硬刚加拿大第一华人超市?而且,英美法系,强调程序正义,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使用,所谓毒树之果。具体我就不给你解释了。
      • 那些民主人士,跟送菜哥相比,弱爆了,送菜哥可是实打实实践民主理念,依法维权
        • 民主实干家
        • 谬赞了。我只是为自己,客观上可能有利于大统华同事,但那不是我的本意,😄
    • 我一开始也以为一切的起因只是饭盒的事, +2
      没想到还有工会的事。但你以前确实也说了你无意在大统华组织工会,现在看来你确实是在大统华组织工会啊?我觉得组织工会没什么错,但是你在工会这件事上前后矛盾。而且一开始可能很多人像我一样以为你是一己之力单挑大统华的,但现在看来你背后是有组织支持的。
      • 是事主玩了工会,还是工会玩了事主,还是互相玩,看不出来。但是妥妥被玩的肯定是 +2
        肉友。😂
        • 工会应该是被肉友给架上去的,那么多热情的肉友说菜哥你应该建工会,菜哥回家一琢磨:嗯,有理! +4
          • 每个 lawsuit 都会有个 events in chronological order。做律师的事主不可能不知道。反正他小文里的时间线基本没提,不知道事件发生的时间,也就看不出前后的关联。 +1
            • 他这个事情,从开始就像碰瓷 +4
              • 要是找不到律师,不知道还能碰多远。曾经我有个 case 要自己做。网上看了个很类似的文章。找了作者某律师。某律师的原话是这么说的
                It is virtually impossible for a pro se litigant to get anywhere in our justice system.
            • 又看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他还在大统华工作,但是已经开始和大统话有矛盾对抗期间加入的工会,大概是给自己找个靠山吧。然后应该他被开除后应该向哪里投诉等就有工会指导了。
              • 是在两次向大统华举报,没人搭理我。我选择向集团举报之后。因为两次没人搭理我(其他事hr最多第二天回复),我感觉事情不简单,需要工会,但也没想到开除。联系工会,在我首次发帖之前,不存在肉友出主意。这个锅,肉友不背,😄
                • 首次发帖之前,是已经跟公司有矛盾了才联系的工会。从你首次发帖到最后走人,是间隔多久啊
                  • 首次发帖,那时候已经有第一个调查报告,无视我提交的证据(店长承认在场,认为是开玩笑),我不认可。大概四五天吧。
                • 你在这个网站开始发帖子应该已经是加入工会之后了。
                  • 对,刚才看了一下记录,申请加入工会,在发帖、被开除之前。
              • 全是水份 +3
              • 貌似有冲突到谈判也就 1 个月时间?火线进了工会就能 “组织” 了?一个崭新的人进了工会就能左右工会的决定?不要太幸运。 +2
                • 我从来没跟工会打过交道,所以还真不了解啊。不过通过他这件事了解下也挺好的。
                  • 左右不了,就是组织。我所能做的就是呐喊。我们江老师说的。
                  • Amazon 前一阵子闹要成立工会,对那些不安定分子很不友好,炒掉,不允许他们接近厂区,目的是阻止 TA 们 “蛊惑” 人心。算比较类似了。但是事主本身不是为了把个人的不公联合壮大,而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尽管我们都不知道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1
            • 他压根就还没到法庭的门槛。劳工部没出。他不是工会会员,工会最多就是到仲裁。他的credit严重有问题,哪个律师敢接他的案子一定被他害死,指不定要投诉到操守委员会,因为不听他的指示。 +6
              • 哈哈,他怕是不敢跟律师来杠吧,到时候就真是打官司专业户了…. +1
              • 业内明白人士👍 +1
      • 前后矛盾的地方太多了,工会不是支持他给他出主意的,工会是他用来给大统华施压的工具之一,人家也只是公事公办而已。铺天盖地搞事情,最后会被反噬的。 +4
      • 不是,最早的确无意。我就是举报欺凌。是我举报,中间追问一次,没人搭理我。我选择向集团举报,我知道事情不简单,我需要工会,所以主动找工会。如果一开始有人搭理我,我不会想到工会。

        申请加入工会,在举报之后。
        • 是,我现在也是这么理解的,看上面。我觉得一开始大家没搞清楚的是以为你一直都是单打独斗的。
          • 工会都没有成立,到目前为止,还是单打独斗吧?
            • 主贴第十点说工会代表他向劳动关系委员会起诉,所以现在工会应该是有帮他吧?
              • 慎用起诉二字吧,他说起诉就起诉了? +1
                •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工会是有帮他,要不然他如果来的时间不长,英语也不太好,怎么会对这里的劳资程序这么了解呢?我来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只是一开始他在这里发帖并没有提到工会,所以我觉得可能很多人像我一样觉得他是完全单打独斗。
                  • 我之前以为,工会没成立,不能代表我。但是,工会告诉我,打击报复组织工会,工会可以代表我。就这个事,没有单打独斗。另外,如果the office of worker adviser认可,这个也不是单打独斗。
                    的确有帮助。工会成立程序,没有谈成涨工资,不交会费,集体合同会限制无理由解聘,是工会的人给我说的(当然我事后看了劳动关系法),之前完全没有关注到。
              • 起诉,在中文中严格说是对法院。对劳动关系委员会,严格说是申请。不过我在之前帖子说了,不较真,用起诉。
            • 送菜要是回国去搞工运,我绝对支持。 +1
              • 这个我真怂,要不然就不会来了,😄
                • 有这个心思,咱就支持你。
                  • 宁愿你不支持我,没有,我怂,我要命,😄
        • 哦,你申请加入工会之后,怎么组织工会的呢?
          • 颇有些买了两股工会股票就成了 board chairman 的 feel。 +1
            • 11月中旬联系工会,11月30号,被开除。满打满算两周多。而且所谓组织工会,就是半开玩笑的在群里mention了工会
              • 但是解释不了为什么工会会投诉到劳动关系委员会。
                • 因为我们不知道他怎么跟工会那边说的,如果他说被开除是因为组织工会的事情,那么工会介入就可以解释了。我打住了,晚安
                  • 组织工会是一个原因,
                    另一个是打击向劳工部举报。所以是两个诉因,两个案子。未来可能有第三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欺凌防范、调查、处置义务。组织工会的证据,已经提交给工会,还会在法律程序中提出来。不知道劳动关系委员会会不会公开hearing,如果公开,感兴趣的可以去旁听。
                  • 完美地浪费了时间。

                    完有两箱旧 paper 放好久也没拾掇,就现在吧。

                    买个 forklift,CBP 非要检查。从 terminal warehouse 到 CBP 检查站还得要 bonded trucking company。又能 tow forklift 还有 bond 在港口混的,太难找了。打了一下午电话,烦到 toe。

                    • 我今天感冒刚好点爬出地下室,又到这里混时候
                      • 我还以为你还憋那呢。😄
                        • 遛了一圈树林,逛了个大童话,再回店里工作了三个小时,然后刷揉脸
          • 填写工会卡,在群里说隐晦的话(直说不行),向同事发工会宣传资料。)
            • 这是在两周之内做的事情啰?
              • 具体我需要核实,但是是在举报后,开除前,这一点确定。的确是因为举报没人搭理才想到工会。如果正常受理,处理,应该不会想到工会。
    • 来,回顾一下你12/2号说的解雇理由,倒数第三行
    • 来,回顾一下你12/6号说的两点解雇理由
      • 对对,赞看帖认真。解聘信就是这么说的。但是,这不是真正原因,大统华不会愚蠢到说是打击报复我。
        • 我说过你的帖子在解聘初期还有点诚信度,因为你那时候争论的就是这两个解雇理由。后来口风变了开始提reprisal, 这两天开始更是离谱到说是因为组织工会,好了,刚刚又开始提要有第三个诉因,第三个案子,OMG,等着大统华吓破胆捧着50万向你求饶吗?好吧,我也是够闲的,撤了 +4
          • 你都分不清楚大统华说的理由,和真实的理由。还有法律上的诉因,你更加搞不清楚。如果真的是这样,您还是散吧。
          • 那两个是表面理由,这组织工会恐怕是真情。 就那点盒饭,帖子的事,听起来就有些牵强
    • 你有理有证据就不应该在网上四处发帖,这样做对你的听证不会有任何帮助。
      除非你另有目的
      • 谢谢提醒,这个我不怕。我欢迎大统华来告我。我的目的,就是个人维权,顺带让大家乐呵乐呵。
      • 网上发帖也不一定没有帮助。互联网时代舆论导向的作用还是很有力。看看那些上网,找媒体的冤家,公司马上就怂了,他们会权衡利害得失。